張貼日期: 2021-07-14 23:20:12 點閱:227
請有申請慈濟基金會捐贈物資家長,請於7/15(四)7/16(五)早上9:00-16:00,至輔導室領取物資:
物資內容有
1.二箱生活箱
2.四包米
3.蔬果提貨券4張(1600元)
共計24公斤重,因為很重,需要家長親自來提領,不要只由學生來拿!
提貨券注意事項:
彰化縣政府辦理財團法人佛教慈濟慈善事業基金會 疾疫紓困彰化縣學童營養關懷計畫─110 年暑假蔬果箱提貨券使用注意事項 一、使用期程:110年7月15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。 二、本提貨券之使用僅限於本縣內各立約超市,台灣楓康超市、全聯福利中心、 喜美超市、主婦生鮮(包含省錢超市及巧婦超市)門市(含直營店與加盟店)進 行兌餐服務,切勿跨縣市兌換。 三、提貨券無慈濟基金會「疾疫紓困」彰化縣學童營養關懷計畫字樣、無 縣府圖章、無學校名稱及無學生姓名(可手寫或蓋章)不予兌換。 四、可由學生本人或家長陪同兌換;可兌換物資為根莖葉類蔬菜及水果。 (不可兌換加工蔬果食品,如:玉米罐頭、水果罐頭、辣椒或泡菜罐等食品) 五、提貨券面額為400元(110年7月二張、8月二張,可跨月份使用),貨款由慈 濟基金會支付給超市,不開立發票不找零錢;超額由使用者自付差額,自 付差額由立約廠商開立發票給民眾。 六、破損提貨券,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全額兌付外,其餘不予兌付: (一)破損,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。 (二)破損,但殘片能完整拼合。 (三)污損或燻焦,但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。 七、如提貨券經重複印製、翻拍、塗改或偽造使用即視為無效